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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央美术学院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2022-11-25 274 返回列表

深圳雅文教育整理港澳台籍学生考取中央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2015年港澳台籍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中央美术学院是教育部直属的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现设有中国画、绘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设计学、建筑学、摄影、动画、实验艺术等三十多个专业方向。学院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美术创作、设计和理论研究人才。我院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优异,具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和校园环境。学院现设有造型学院、中国画学院、设计学院、建筑学院、人文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实验艺术学院七个专业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
 

一、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④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  招生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学制、考试科目、学历及学费

 

(一)学院本部    

 

专业学院报名专业
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学制★专业考试科目学历学费(元)



  造型艺术
(美术学类)1304
绘画油   画125名 (文科)4年①素描 (工具只能使用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
②速写 (工具只能使用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
③色彩(水粉、水彩、丙烯、油画材料任选)
④命题创作(不得使用油画颜料)

 
 
 
 
 
1.5万
/学年
版   画
壁   画
雕   塑5年




 中 国 画(美术学类) 130406T35名 (文科)4年①素描 (工具只能使用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
②速写 (工具只能使用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
③书法创作
★ 书法学(美术学类) 130405T10 名 (文科)①书法临摹
②书法创作



艺术设计
(设计学类)
1305
视觉传达设计15名 (理科)
115名 (文科)
4年①造型基础(工具只能使用黑色铅笔、黑色炭笔、
            橡皮)
②设计基础
工业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摄影(美术学类)1304



建筑学
(建筑类)
0828
建筑学80名
(文、理科)
其中:北京市限招15名
5年①素描 (工具只能使用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
②色彩(水粉、水彩材料任选)
③立体设计(工具只能使用黑色铅笔、黑色炭笔、
            橡皮)
风景园林
实验艺术学院实验艺术(美术学类)
130407TK
36名 (文科)4年①造型能力(工具只能使用黑色铅笔、黑色炭笔、
            橡皮)
②命题创作 (不得使用油画颜料)
③思维活力(工具只能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④美术鉴赏(工具只能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美术学
(美术学类)
1304
美术学80名 (文科)
其中:北京市限招15名
4年0.8万
/学年
艺术史论










★ 1、报考书法学、实验艺术专业的考生一律在北京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
★ 2、各专业考试不得使用本《简章》规定以外的工具及材料,否则按违规惩处。
 
 
 

(二)城市设计学院  

 

校区报名专业名称及代码招生人数学制专业考试科目学历学费(元)



 影像设计(戏剧与影视学类)
1303
80名(文、理科)4年可参加造型艺术、艺术设计(文)、实验艺术、
建筑学(理)任一专业考试

 
1.5万
/学年
信息设计(设计学类)
1305
55名(文科)可参加造型艺术、艺术设计任一专业考试
产品设计 (设计学类)
1305
65名(文科)可参加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任一                 专业考试
空间设计 (设计学类)
1305
40名(文科)可参加造型艺术、建筑学任一专业考试
燕郊校区家居产品设计 (设计学类)
1305
13名(理科)
  72名(文科)
①文科考生可参加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
  设计、建筑学任一专业考试;
②理科考生可参加艺术设计、建筑学任一
  专业考试

说明:
1.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各地区无名额限制(美术学、建筑学专业除外),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2.造型艺术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进入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油画、版画、壁画、
  雕塑各系学习。
3.艺术设计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一年内不分专业方向,第二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各专业方向学习。
4.中国画、书法学专业单独报名、考试、评卷、录取。
5.建筑学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不分专业方向,统一进行基础课程学习,第三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
  各专业方向学习。
6.实验艺术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一、二年级统一进行专业基础课程学习,二年级学年末学生选报导师主题(专业)
  工作室。
 

三、  报考要求

 

(一)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艺术设计、建筑学、实验艺术、影像设计、信息设计、产品设计、空间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缴纳报考费(确认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网报后考生必须本人进行现场确认并拍照,同时领取准考证;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2015年2月15日(全天24小时),报名网址:http://www.cafa.edu.cn;
3.现场确认及拍照时间:2015年3月3日、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 4:30);          
4.现场确认及拍照地点:详见“专业考试”栏目;
5.现场确认时必须交验下列材料:
①有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背面贴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及本省美术专业统考《准考证》复印件;
②现场交验的原件有a.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b.考生本人参加高考所在省的高考考生报名号及省美术专业统考《准考证》;
6.报名、加试费: 260 元。
7.志愿填报具体如下:

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仅可选一)第三志愿
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仅可选一)第三志愿
造型艺术影像设计家居产品设计建筑学影像设计(限理科)家居产品设计(文理科均可)
信息设计产品设计(限文科)
产品设计空间设计(限文科)
空间设计影像设计家居产品设计
家居产品设计信息设计
中国画家居产品设计产品设计
艺术设计影像设计(限文科)家居产品设计
(文理科均可)
空间设计
信息设计(限文科)家居产品设计
(文理科均可)
产品设计(限文科)
家居产品设计(文理科均可)书法学
实验艺术影像设计美术学

★请认真选择专业志愿并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信息在网上提交后将无法更改,如信息有误,后果考生自负。
 

(二)美术学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不需要现场确认), 报名时准确填写考生本人参加高考所在省的高考考生报名号;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2015年2月15日(全天24小时),报名网址:http://www.cafa.edu.cn;
4.报名费:100 元。
 
 
 
 
 
 

四、  专业考试

 
 

(二)专业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考试用纸(含书法学专业宣纸)由我院统一提供。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工具自备,其它专业考生颜料、画具、画板(四开)等考试用具自备。
(三)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四)2015年4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我院网址http://www.cafa.edu.cn查询专业课成绩,并自行下载成绩单。

 
 

六、  录取

 
1.造型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2.中国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3.书法学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4.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5.建筑学专业录取办法:①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理科分别排名,各录取40名(含北京市文科10名、理科5名);②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③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北京市除外)。
6.美术学专业录取办法:①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②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③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
7.实验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8.影像设计、信息设计、产品设计、空间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将划出一定名额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具体录取名额和原则将依据考生报名人数、高考文化课分数及专业名次在录取时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
9.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                                            
▲文化课成绩折算办法:  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 理)一批线 ×100
10.我院重视考生文化素质,凡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对外语、语文有单科成绩要求;美术学及建筑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只设文化课总分分数线,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具体分数线在录取时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考生可登陆我院网址查询2014年我院各专业文化课录取最低分数线。
11.由于我院各专业录取标准不同,所以要求考生在参加国家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在我院参加专业考试时填报的志愿一致。我院录取时,均以考生在我院参加专业考试时填报的志愿为准,自行更改志愿影响录取者后果自负。
 

九、  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此类考生只可在北京或广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专业合格证》(网上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837212)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38627826)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  邮编:361003    电话:0591-8781934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033)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   (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    电话:36288787/ 36288711)
 

十、  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人士报考我院,请与我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771019
 

十一、  其它

 
1.由于我院培养费用较高,请考生报考时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报考。
2.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3.本科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院《本科新生专业复查实施办法》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二、 公告

 
1.自2016年始,我院不再设兼报志愿,城市设计学院将独立进行专业报名、考试、录取。
2.自2016年始,我院造型艺术专业“色彩”科目考试禁止使用“油画”材料。
 

注:

 
1.我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不出售,考生可自行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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